[工作回顧] 立法議員陳明金、吳在權內港服務處啟用暨2008年工作回顧記者招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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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好!
剛才,陳明金議員已經簡單扼要地講述了議員辦事處更名為服務處,在內港區增設第五間服務處以及明年繼續參加立法會選舉的一些主要情況,下面,我著重回顧一下去年的工作情況。
今天我同陳明金議員,在這裡舉行記者會,首先要感謝新聞界以及在座各位,在過去的一年,對我們工作所給予的支持與關懷,使到我們的工作能夠進一步展開。
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情況,藉此做一個總結,目的是希望廣大市民、新聞界的朋友能給予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使我們的工作成效能夠進一步得以提高,監督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共同創造和諧繁榮的澳門社會。
下面,我們從四個方面來簡單回顧一下去年的工作情況:
一、全年受理個案逾三千宗
過去一年,我們在黑沙環、筷子基、新口岸區以及氹仔的四間議員服務處,共受理個案三千零三宗,比O七年增加了一倍多。爲了滿足下環區民眾的訴求、進一步貼近服務民眾的理念,今早,我們在內港的第五間議員服務處已經正式啟用,我們相信,隨著第五間議員服務處在內港投入運作,未來我們所受理的個案將會繼續增加。
議員服務處運作三年多來,由一間增加至五間,個案受理也從每年六百多宗上升到三千多宗,議員服務處與求助個案的持續增加,一方面體現了民眾對我們議員工作的認可程度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民眾的投訴和求助個案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也是本澳社會的一個縮影,較為集中地反映了整個澳門社會的訴求。
四個議員服務處在過去一年共接獲各類投訴、求助、諮詢、服務等個案三千零三宗,其中八百九十宗個案需要持續跟進,另外二千一百一十三宗各類諮詢、服務、調解等性質的個案,絕大多數已經及時作出了處理。對於需要持續跟進的個案,一方面我們協助跟進並轉介相關政府部門處理;另一方面,我們透過議程前發言和質詢,向政府作出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處理各類個案的過程中,我們堅持,能及時處理的,以最快的速度協助處理,盡早結案,以做到便民利民。
在八百九十宗各類跟進個案中,與內地的事務糾紛、各類投訴、家庭團聚問題依次排在前三位,佔需跟進個案的半數以上,其他方面還有房屋事務、社保事務、法律查詢與援助、勞資事務等等。
有關內地糾紛事務,需要持續跟進的個案最多,達到二百六十五宗。其中最大宗就是澳門居民在中山三鄉投資置業受騙的案件,共接獲二百五十二宗,苦主多達近百人,涉及金額約七千八百萬元人民幣。由於事態嚴重,我等就求助個案成立了專案小組,協助苦主於四月一日在澳門舉行記者招待會,以實事求是為原則,公佈案情;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從各方面協助小業主,並深入地了解實際情況。經過八個月的努力,在中山市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的重視下,經過小業主與內地有關方面反覆多次磋商,基本達成共識,問題正在逐步解決之中。我們相信中山市政府一定能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按照早前與小業主達成的共識,盡快全面解決問題。
另外,有關各類投訴的求助個案,達到一百五十四宗。其中對行政當局的投訴佔了一定的比例,例如,投訴政府部門行政效率低下、部分公用事業脫離民意、公務員調薪問題、非法旅館問題、交通問題、環境衛生問題,等等。
對於涉及公共行政部門效率低下的相關投訴,我們除了積極進言獻策之外,也會將投訴轉交相關的行政部門。在這裡,我們想著重講一下關於非法旅館的問題,這個問題長期困擾社會與廣大居民。對於所住樓宇中並無非法旅館存在的居民來講,非法旅館所存在的隱患,可能並不清楚,其實,非法旅館存在很多隱患,例如:非法運作,嚴重影響澳門旅遊城市形象;影響合法經營的酒店業界;影響居民的安居樂業;帶來很多治安問題;滋生販毒、吸毒案件;助長外來人士非法逾期逗留;助長非法僭建等等。
由於法律嚴重滯後,經營酒店或同類場所的規管條例存在嚴重的漏洞,非法旅館作為社會發展過程中的衍生問題,大家都知道其存在可能產生上述的隱患,社會的共識普遍認同應該取締非法旅館,然而,這項工作涉及到行政部門的六局一委,由於法律滯後以及這些行政部門彼此之間溝通存在不協調的問題,要處理某一個非法旅館的個案,行政部門彼此之間互相推諉,往往就已經曠日持久,更何況要取締全澳的非法旅館,在目前的情況下,談何容易?
對於這個問題,近兩三年來,我和陳明金議員持續進行跟進,並一直採取實地跟蹤調查,走訪受滋擾的居民,陪同他們前往治安警察局、工務局等相關行政部門反映情況,希望政府加強重視,盡早立法,堵塞漏洞,徹底取締非法旅館,還澳門城市、澳門居民安全旅居的生活環境。
政府有意修改完善相關法律,已經講了一段很長時間,雖然特首於08年11月19日簽署批示,由崔世安司長牽頭,組織政府多個跨部門進行協調處理,但至今未見實質性的進展,對此,我等將一如既往地持續跟進。
在家庭團聚方面,我們收到八十九宗求助個案。有關澳門居民內地“超齡子女”話題,幾年來一直未斷過,可謂“老調重談”。一直被這個問題困擾的澳門居民,大部分都屬於弱勢群體,家庭、生活存在一定的壓力,在澳門的家長,不少人已由中年等到了老年,起居生活變成了無人照料;他們很多在內地的“超齡子女”,為了等待解決問題,甚至不敢結婚,目的就是希望能夠早日來澳與親人團聚。
法律查詢、援助方面,在收到的投訴個案中,前萬通保險中介人許榮聰五年多來為自己的“冤案”不斷上街請愿,不得要領,無人關注,向我等求助後,我們在相關法律訴訟中提供諮詢及力所能及的相關援助,務使公義在澳門社會得到伸張,事件內情公開後,得到了社會的重視,問題正在處理之中。
二、質詢與發言
過去一年,我們共向行政當局提出七十一份書面質詢(其中三份聯名,一份為口頭質詢),比O七年多十二份,增幅超過兩成,其中三十四份已得到回覆,回覆率接近50%,O八年的回覆率比O七年有所提升,主要原因是在去年十月,立法會第三會期結束時,由於行政當局對立法議員質詢的整體回覆率只有28%,引起包括立法會主席在內的很多議員的批評,去年第四季的回覆率有所提升。我們希望當局在積極面對議員質詢的同時,也應該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待,不要爲了回覆而回覆,更不應該答非所問,並且應該力求將成文的回覆盡快落實,使問題早日得以解決。議程前發言方面,去年,我們共有三十二次(其中兩次聯名),比O七年多了三次。
O八年質詢與發言的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民生、教育、衛生等各個方面,其中關注民生事務方面的質詢與發言共29篇,對當局行政效率的監督和經濟適度多元化及行業發展方面,質詢與發言的總數都是22篇;其他領域的還包括法律、法案的修訂、青年教育和醫療衛生問題等等。
三、修訂法案
在逐步了解社情民意之後,我們發現許多問題久拖不決的根源都是由於本澳的法律滯後及存有漏洞。身為立法議員,在議會上代表民意反映各項法律的意見和建議也是我們的職責所在。
在O八年,陳明金議員聯同其他8位名議員,聯署提出修改《集會權及示威權》及《法律和法院的運用》法案,前者已獲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表决通過,後者也已在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我本人聯同其他6名議員提交的關於修改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去年9月22日也已獲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表决通過。
另外,今年2月28日,陳明金議員和我聯名向立法會提交《修改一月二十八日第5/91/M號法令所規範的遏止販賣及吸食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質法律制度法案》的法律草案,此後,在聽取立法會主席以及法律顧問的意見後,聯名向行政長官申請書面同意,6月5日,行政長官何厚鏵透過立法會轉交的關於“請求行政長官給予書面許可的答覆”,雖然未批准書面同意,但強調:“事實上,規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有關事宜的第5/91/M號法令生效至今已有17年,確有必要進行全面檢討和修訂,以適應情況的變化。因此,法務局開展了修訂第5/91/M號法令的研究工作。在參考其他法律體系有關規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的立法經驗,收集和整合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尤其是與司法警察局和衛生局舉行多次會議,了解有關法例的執行情況和問題後,法務局完成了修訂《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及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草案。”
今年6月20日,政府將上述法案的修改文本送交立法會,雖然最後政府採用了自己修改的文本,但是我們認為,我們的相關工作並沒有白費,因為大家都共同認為,法案有修改的迫切性,而且修改內容的著眼點,很多地方都是一致的。我們在付出工作努力的同時,很高興地看到,我們的努力促使政府加快了修改法案的步伐。
四、一如既往服務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