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心聲] 外勞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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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自1988年起容許僱主在無法覓得澳門本地工人填補職位空缺的情況下輸入外地勞工。任何有意輸入外地勞工的僱主,都可以向當時的澳門勞工暨就業司(即現在的勞工事務局)申請,僱主必須証明沒有本地工人可填補有關空缺,而輸入外地勞工亦不會損害澳門工人的利益。
起初,本澳所輸入的外地勞工大多數是從中國內地來的國內同胞,而所從事的行業是以製衣業、玩具業、製鞋業等等輕工業為主。但賭權開放後,外資公司紛紛來澳投資,而且自從2004年金沙娛樂場開幕後,來澳的外地勞工需求更加明顯,而來澳的人士也來自四面八方,當中包括菲律賓、印尼、尼泊爾、中國等等國家,而來澳所從事的工作亦有不同,例如﹕家傭、保安甚至賭場內的高層人士。據統計暨普查局的外勞數字顯示,2004年外地勞工為27,736人;2005年為39,411人;2006年為64,673人;2007年第一季已經高達71,182人,每年數以萬計增長。2007年第一季澳門總人口是525,500人,外地勞工的人數已經是本澳的人口7.4%。由外勞引起的問題很多,例如僱主或有關中介公司克扣工資、居住環境衛生等問題…… 在今年8月有34名來自湖南以及廣東的內地建築工人,分別被拖欠薪金以及克扣工資到勞工局投訴,他們均由內地一間勞務公司透過十六蒲的外勞額在澳從事電工等工作,當時與十六蒲所簽署的合同月薪為11,700元澳門幣,但到分判後實際收到的薪金卻每月只得大約6,000元,部分工人還在此情況下工作接近一年,事件曝光後才得到關注。試問有誰希望自己離鄉別井,到異地生活工作?在這種思鄉之下,還得到不公平的對待,真的是心酸不已。他們更在本地部分人眼中,被視為「爭飯碗、搶飯食」,但這部分人有沒有想過為何自己會被取替?試問誰願意聘請一些對自己的工作不熱誠、在工作時「蛇王偷懶」、對顧客不禮貌或甚至出口傷人……的僱員呢?本地人士有否自我檢討自己被取替原因是自己做得不好還是……
當然亦有些無良的僱主不招聘本地工人,與政府說沒有本地工人願意來「見工」;需要申請所謂的專業技術人員來澳工作,以維持公司日常運作,其實質是謀求降低成本,從中得到更多的盈利!
筆者早前與朋友閒談中得知,他所任職的公司,上月先後有兩名員工因不符合公司要求被解僱,其後有幾名人士來「見工」,其中有幾名更是大學畢業的青年,但都一一被拒絕,原因又是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要請的是高級技術人員,但更令筆者可笑的是,那些所謂「高級技術人士」所從事的職位,只是普通的文書處理、接電話,何需甚麼特別的要求或技術?後來得知原來聘請本地員工薪金平均八千元,而現在所聘請的內地「專業技術人員」的薪金只是四千五百元正,這個數字遊戲真的令各僱主無一不為此而心動起來。但政府有關部門不是已經對外勞的薪金待遇與本澳工人看齊的嗎?為什麼還會出現這種「心動」情況?是有關公司僱主有心蒙騙特區政府的精明部門?抑或是有關政府部門監管出現漏動「睇漏眼」?希望有關部門對這方面監管出多點力!為保障本地工人及外地勞工的飯碗!
總括上述幾點,筆者想帶給讀者兩個訊息,其一是外地勞工來澳不單止是與澳門本地工人「爭飯碗、搶飯食」,更重要的就是與本地工人一樣,發展澳門的經濟。其二是澳門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應該著重監管有關機構及勞務公司,應該先知先覺,不是像以往那樣什麼事情都是後知後覺,不知就不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