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程前發言] 陳明金--陳明金指無形之手干預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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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立法會選舉工作已告一段落,期間所發生的種種亂象,給社會留下了太多的話題。
由2005年起,我同吳在權議員連續參加了兩屆立法會競選,在廣大選民的支持下,有幸能夠進入議會工作,四年來,感受好多,有些話,不吐不快。
面對僅有的12個直選議席,每屆選舉,有不同的人出來參選,本來就是好正常的事,因為澳門雖然小,但始終都是一個社會,社會由不同的人組成,每一個不同的時期,自然會有不同的參政議政團體和人士出現,作為政府,首先應該以積極的態度面對,作為社會人士,首先應該以平常心對待。
澳門回歸祖國後,在“一國兩制”方針的指引下,實現“澳人治澳”,在行政主導下,立法會的監督職能備受挑戰。但是,儘管如此,面對只佔少數的12個直選議席,一直以來,都有人企圖干預每四年一次的選舉。這種干預的手段,最明顯的就是抹黑、打壓、選擇性執法,等等。其最終的目的,就是要試圖減少競爭對手的得票或議席,增加自我政治團體的得票或議席;就是要從根本上排除異己,進一步鞏固既得利益。爲了這個目的,抹黑、打壓、選擇性執法,就變成了瘋狂的“三套打手”,借助固有的各種渠道同力量,對自認為不是“自己友”的人,進行各種各樣的抹黑,然後就是不斷的打壓,在這個過程中,選擇性執法變成最犀利的武器,同樣的行為,“自己友”做了,甚麼事都無,而且可以口出狂言:“只有他們夠膽做!”但是,如果不是“自己友”,做了,就是犯法!至於其中的理由,可以有一萬個,即使甚麼都無,也可以找出一個“自由心證”。有了“自由心證”,就等於有了尚方寶劍,“邊個樣衰,就‘釘死’邊個”。這個,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最好說明。至於甚麼人屬“州官”,甚麼人是“百姓”,有的人一開始就戴著有色眼鏡,一早就有所劃分。在這些人眼裡,“州官”就是“州官”,“百姓”始終就是“百姓”,只有“州官”,才是他們心目中的“自己友”。回到立法會選舉中來,這些人想盡辦法培植“自己友”,利用各種手段盡量打壓圈外人士,選擇性執法,一直都是拿手工具。由2005年的選舉到今年的選舉,私底下,是否有“無形之手”在企圖干預選情、干預選舉結果?
包括我們的參選組別在內,今年的選舉,各個組別的選票如何得來,我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盤數,光明正大的之外,有無見不得光的,相信大家心中也都有數,企圖用“無形之手”干預的人,相信會更加清楚。我個人認為,抹黑、打壓、選擇性執法,仍然是最不公平的禍害。一方面,抹黑、打壓競爭對手,另一方面,“隻眼開,隻眼閉”,“自己友”涉嫌違法的行為,就當“睇唔到”,在有色眼鏡底下,澳門就是與別不同——有些事,張三不能做,做了就可能犯法;李四就可以做,而且做了不犯法。
雖然,“澳門就是與別不同”,但是,結合立法會直選的經驗同結果來看,只要真心實意服務社會、服務市民,始終都會得到支持。隨著時代進步,社會發展,澳門廣大市民的智慧一定會越來越高,在今年的選舉中,雖然,抹黑、打壓、選擇性執法的行動,仍然在企圖干預選舉,但是,廣大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認為,議員應該由廣大選民一人一票決定,我們希望,將來能夠透過修改澳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逐步增加立法會的直選議席。









